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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全校第三阶段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补充通知二)

2017年09月04日 00:00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新一轮岗位聘用实施方案(2016-2018)》(西交校人〔2016〕110号)(附件1,以下简称“学校聘岗实施方案”)、《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全校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全校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补充通知(一)》,第一、二阶段全校岗位聘用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就开展第三阶段全校岗位聘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阶段聘岗范围

1.教学科研单位的管理岗位

2.校机关、业务部门、直属部门各类别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二、第三阶段聘岗安排

1.本单位聘岗方案制定与报备

时间要求:2017年9月10日之前完成方案制定和报备。

(1)各二级单位应根据“学校聘岗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学校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本单位岗位聘用的组织机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岗位聘用组长,组成人员至少包含二级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②本单位各类别岗位核定数,以及本轮岗位聘用面向校内进行公开聘岗的各类别岗位数;

③各类别岗位聘岗条件,聘岗条件中应包含2012-2015聘期以及2014和2015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情况(具体参考“学校聘岗实施方案”);

④各类别岗位聘期内具体工作任务;

⑤岗位聘用工作程序等事项。

(2)二级单位的岗位聘用方案应广泛征求本单位教职工意见,并通过本单位集体决策审定后,报学校正式备案(报送聘岗方案书面和电子版,第一阶段已提交完整聘岗方案的教学科研单位不再提交);正式备案后,方可开展本单位的聘岗工作。

2.明确本单位各类岗位所在科室配置

时间要求:2017年9月10日之前完成报备。

除教学科研单位外,校机关、业务部门、直属单位须根据学校核定的本单位各类别岗位数,明确各类别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所在本单位各科室的配置数。

请填写《校机关、业务部门、直属单位各科室岗位配置表》(附件2),及时完成报备。

聘岗方案和科室岗位配置表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9月10日17:30

报送联系人:黄甲元;电话:66366203;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11室。聘岗方案和科室岗位配置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ngjiayuan@swjtu.cn

3.发布二级单位聘岗公告

时间要求:9月11日—15日。

各二级单位在人事处网站、二级单位网站、学校OA系统统一发布本单位岗位聘用公告(含聘岗数、聘岗条件、岗位聘期任务、岗位聘用程序等事项)(公告模板见“附件3”)。

4.相关教职工申请聘岗

时间要求:9月18日—20日。

教职工根据个人情况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岗位聘用申请与审核表(2016-2018)》(附件4),并按时提交二级单位。

5.资格审核与公告

时间要求:9月21日—22日。

各二级单位审核申请人聘岗资格:不符合应聘资格的,应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符合应聘资格的人员名单须在学校OA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模板见“附件5”)。

6.组织实施聘岗答辩或考察

时间要求:9月25日—27日。

根据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规定的岗位聘用程序,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实施聘岗答辩或考察,初步确定拟聘人员。

7.聘岗结果公示

时间要求:10月10日前完成。

二级单位将拟聘人员提交人事处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模板见“附件6”)。

公示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7:30

报送联系人:黄甲元;电话:66366203;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11室。

8.签订岗位任务书

时间要求:10月20日前完成。

公示无异议的,各二级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聘期岗位任务书》(一式三份)(模板见“附件7”),并在岗位任务书中明确主要工作地点(成都校区或峨眉校区)。

9.提交本单位各类别岗位聘用初步结果

时间要求:10月20日前完成。

各二级单位撰写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报告,填写《西南交通大学二级单位各类别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附件8),提交本单位各类别岗位聘用初步结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

岗位任务书和汇总表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17:30

报送联系人:黄甲元;电话:66366203;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411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ngjiayuan@swjtu.cn

三、聘岗工作要求

1.各已聘的二级单位中层干部、助理、科职干部岗位,按照党委组织部的任命,根据对应岗位确定岗位任务,直接签订岗位任务书,时间与党委组织部的任命时间一致,不用进行公开招聘。除各二级单位的中层干部、助理、科职干部岗位外,学校核定的二级单位其他各类别岗位,都应面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公开聘用。

2.不得超岗聘用

各二级单位应在学校核定的岗位数内进行聘岗,不得突破学校核定的本单位各类别岗位数;实有人数超学校核定岗位数的,原则上不能聘用其他单位人员。

3.原类别、原等级岗位聘用

本次聘岗,教职工原则上在原单位、原类别、原等级的岗位上竞聘上岗;需要进行人员分流的单位,部分人员可到有空岗的校内其他单位聘岗。

4.流转聘用

(1)有空岗的前提下,允许聘用其他单位人员;跨单位聘用的,应聘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

(2)聘岗过程中,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教职工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和2012-2015周期考核结果,按照“学校聘岗方案”的规定,切实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3)有空岗的前提下,在符合《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校内转岗暂行规定》(西交校人[2015]55号)第十条(转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第十二条(转聘一般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规定的各类别岗位转岗条件,以及各二级单位确定的各类别岗位聘任条件下,可申请转聘其他类别的岗位。转岗后,新岗位的等级由学校人事处按照相应程序确定。

5.已参加第一、二阶段聘岗的教职工,不再参加本阶段的聘岗。

人事处

2017年9月4日

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岗位聘用申请与审核表(2016-2018).docx

附件四-2:工程中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20161122.docx

附件四-1:学院管理人员岗位职责20161122.doc

管理岗位聘岗基本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