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委关于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及党员材料整理的通知
我院党委关于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及党员材料整理的通知
我院2017届毕业生党支部:
2017届毕业学生已经毕业在即,为了能使所有党员能在毕业前顺利完成组织关系的转移及党员材料的接转工作,尽可能减少工作失误,请各支书及支委务必完成以下工作:
一、党员材料的整理工作。整理要求见《毕业班党员材料整理备忘录》。
整理完备后交相应辅导员老师处,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在离校前请完成本支部党员材料的整理工作。
二、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请各支部统计好党员名单,填写附件2表格《我院党委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今年的登记表内容变化较大,请注意填写要求如下:
1、党员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将组织关系转出;
2、党员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原则上以集体方式进行;
3、各党支部书记填写好登记表后,发送至邮箱dqxydw@swjtu.cn。截止时间:2017年5月30日下午4点。
4、转出党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1)已正式签约落实就业单位或升学读研的毕业生党员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升学读研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高校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情况,可按如下形式办理组织关系:
(2.1)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2)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以上两种情况,请学生事先向即将转往的目的地党组织联系,确保及时顺利接收。
(3)复习考研的毕业生党员
无论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凡是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已回原籍的,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应转回原籍所在地党组织。其他情况可按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情况办理。
(4)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留校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党员:
(4.1)如果仍将留在现所在学院工作或学习的,不必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学院党委或直属党支部将其编入新的党支部;
(4.2)如果是跨学院就读研究生或者工作的,应由原所在学院党委或直属党支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学校党委组织部,然后再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至所去单位党组织。
特别说明:
组织关系接入部门:组织关系接入部门一般是指单位直接隶属的上级党组织,至少应为县、旗、市委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中央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等;请各党员(除留本校的党员)自行打电话到就业单位(或入学学校)询问后,填写到表上。如:就业单位为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上级党组织接转部门为: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5)组织关系一经转出,请党员个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并及时到转入地将组织关系转入,以免错过有效期(省外2个月,省内1个月)。介绍信超过有效期限六个月,党员仍无故不办理结转手续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6)从今年开始,介绍信回执寄回至学院党委方完成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否则将影响组织关系的认定,请毕业生党员完成组织关系接转后,务必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回执单寄回至学院党委(邮寄地址将标注在介绍信及回执联背侧)。
我院党委
2017年5月24日